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13亿人口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国家,社会管理任务更为艰巨繁重。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,多个民主党派中央纷纷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言献策。
把社会管理创新纳入国家制度建设重要内容
背景:当前,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、由农业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关键阶段,多种社会问题与社会矛盾日益突出。在这个背景下,中共中央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,将以保障与改善民生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建设提到国家战略高度,意义重大。
问题: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绝非一蹴而就。其复杂性在于,社会问题源于经济问题,并随经济发展而加剧。社会组织管理方式发生新变化,旧有模式已无法适应需要。
建议:民盟中央提出,社会建设不同于经济发展,简单沿用传统管治社会方式已难以奏效。合理而规范的社会体制,应由国家提供人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,靠社会自身力量动员公众参与社会生活和公共事务。在这样的制度建设中,社会管理创新是国家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。要创新政府服务机制,在中央与省级推进大部门制,减少因部门冲突与利益博弈而衍生和恶化社会问题的可能;在乡镇、街道改条条分割为块块集中,将“七站八所”整合为集中场所服务,铲除基层官僚化土壤;采取公助民办、购买服务等方式带动公众参与社会建设,并打造阳光政府,奉行政务公开,加快预算公开,实行公职人员工资收入与家庭财产阳光化。要切实强化司法权威,推进严格执法和司法问责制,让司法系统真正担负起惩恶扬善、矫正失范的职责;要强化司法公正,树立司法权威,还有必要大力推行案例示范制,为各级司法人员提供标尺,用司法手段防止特殊利益集团侵害公众利益。
让更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
背景:现代社会管理是一个以政府干预和协调为条件、以基层社区自治为基础、以非营利社会组织为中介、动员公众广泛参与的互动过程。
问题:政府是社会管理的责任主体,但并不是唯一主体。目前有些地方重政府主导、轻社会协同参与的现象比较突出,其他非政府社会组织的社会管理职能难以定位和发挥,尚未形成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与群众自治功能互补、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”的良性社会管理工作格局。
建议:台盟中央建议,社会管理改革的核心不是强化管理,而是改善治理。要进一步简化社会组织登记手续,授权人民团体等“枢纽型”社会组织作为业务主管单位,对同性质、同类别、同领域的社会组织进行分类管理。政府依法推动具体事务性工作转由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。政府应当通过创新等方式,广泛调动社会组织、企业参与社会服务,使社会组织通过合同或者通过申请基金得到政府的资助。同时推动公民参与社会管理。要强化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,唤起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自觉性。要创新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机制。要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平台和机会。要培育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文化氛围,不断熏陶、培育公众的公民意识、参与意识、社会责任意识。
加强基层社区社会管理
背景: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,必须固本强基,健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。社区是社会管理的基层单元,只有健全和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机制,才能从根基上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管理基础。
问题:目前,社区管理缺乏统筹协调,街道办承接政府工作,任务繁重;居委会和社区机构事实上接受街道办领导并负责具体事务,疲于奔命。街道和居委会行政色彩较浓厚且“有责无权”,制约了社区自治职能的有效发挥,加剧了街道、社区同居民的对立。
建议:九三学社中央建议,进一步明确社区服务机构和街道办的定位和责权关系。提高街道办管理执行效能。探索简化社区管理层级、下沉管理职能的不同路径。因地制宜地强化街道或社区层面的统筹协调机制,实现与基层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的有效对接。完善社区服务组织构架。在社区层面成立居民议事决策机构,社区工作站和居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。尽快改变《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》废止后出现的法律缺失现象,制定和完善有关社区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。因地制宜地制定符合自身特色的社区管理条例,明确街道、社区、居委会的性质、地位、职能及其与驻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权责关系,提高社区管理法制化水平。
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
背景:农村社会是中国社会的基础,农村社会管理是整个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应该在基层、在农村。中共中央、国务院日前发布了2012年的一号文件,文件除了把农业科技放在突出位置外,还明确提出了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,确保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。
问题:近年来,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更加复杂,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固有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,新情况新问题又层出不穷,农村的利益主体日益多元,农民的利益诉求更加广泛,而新形势下适应农村现状的新管理模式尚未形成。
建议:民革中央建议,加强乡村治理和建设,构建与农村现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模式。要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,提高农村党组织执政能力,这是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的基础和关键环节。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,坚决查处农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,推进乡村政权的民主化、法制化、规范化建设。要加强农村民主制度建设,真正实行村务公开、民主管理。要创新农村居民管理模式,加快乡镇机构改革步伐,推动其由行政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,提升乡镇政府为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。要探索建立村民理事会、社区理事会、乡民理事会等社会组织形式,为乡村治理转型拓展新的方向。要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管理,真正维护农村的家庭稳定与社会稳定。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农村社会矛盾协调化解机制,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。要着力解决好农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,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,推进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,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。切实改善农民生产、生活环境和条件,并严格落实新农合、新农保、农村低保等社会保障措施。要把化解农民群众矛盾作为关键,加强农村社会矛盾源头治理,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,着力构建农村社会利益整合保障体系。